在科特勒帝国,军法官和法官不同,法官执行的是帝国制定的法律,主要约束的对象是除了特权意外的所有人,而军人正是这特权人中的一种,但因为他们的数量太过庞大,也是帝国的刚需,所以不管是哪一个帝国都会特意制定出一部约束军人的法典,而判断和执行的人就被称之为军法官。
与帝国的主要法律体系不同,军法官是由帝国军团的高级指挥官直接任命,且熟悉军法并能合理判断定罪的人,这样的人有很多,不过一般都不怎么出色,就算是法拉墨,这个资深军法官,也承认自己在有些方面做得不好,因为军法官无法保证公正,更多的时候,军法官是军团指挥治理军队的工具,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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