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K小说网 >> 出版>> 文化社科 >> 诸公案 [书号2665507]

第6回

《诸公案》 【清】吴趼人、蓝鼎元/著, 本章共3008字, 更新于: 2017-10-10 14:08

  没字词余方理堂事,见仪门之外,有少妇扶老妪长跪其间,手展一楮戴头上。遣吏役呼而进之,曰:"若告状,宜造堂前,何跽之远也。"命吏人接受之。吏复曰:"素楮耳!"余曰:"妇人不知状式,素楮亦不妨。"吏曰:"没字也,惟空楮而已。"余曰:"亦收之。"展视果然。

  召而问之曰:"若有冤欲白,当据事直书,何取空楮来也?"妇人曰:"不识字,又短于财,代书者为李阿梅所阻,莫我肯代。"余即将其楮命吏书之,吏曰:"不知也。"余曰:"书供词。"则老妪郑氏,年八十六矣。少妇姓刘,郑之寡媳也。郑言:"亡儿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日为李阿梅逼杀。将鸣之官,阿梅恳族中生监李晨、李尚、家长李童叔等,劝我无讼,为我敛埋,贻我住屋,养我老幼。今阿梅不存良心,逼我徙宅,收我瓦桷,绝我粮食。餐风宿露,不知命在何时,我是以来告也。"余日:"人命至重,汝不应私和。且自去冬以及今秋,已经九阅月矣,告何为者?"刘氏曰:"阿梅欺凌孤寡,实以夫亡隔岁,无控告人命之理,故敢于负约耳。我等亦知夫死已久,当日原系威迫服毒,不控抵偿,今者敢有他望?但毁屋绝粮,情实难堪。而诉之族长、生监,互相推诿,视若秦越。姑年风烛,儿在襁褓,天不怜救,死无地矣。"问阿梅家在何处。刘氏曰:"在昆安寨,离城不远。"余曰:"汝妇姑少待。"即飞签遣役,拘李阿梅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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