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真的很快就过去了,为了更好地显示大梁对楼兰的友好重视,步筝亲自带领了一支军队早早地就在城楼门口等待迎接楼兰公主夏迪亚的到来。
过了不知道多久远处终于有马车驶来,身后的随从起码五百多号人,浩浩荡荡,一路上声乐不止,有点像自己出征回京那天,看这阵仗应该就是夏迪亚公主了。
“将士们,楼兰公主就要到了,大家打起精神来,不能给我们大梁丢份儿!”步筝面向士兵,大声喊道。
“是!绝不给大梁丢份儿!”士兵们斗志昂扬,声音冲破云霄!
马车终于到了城门头缓缓停下,在侍卫的帮扶下,马车上缓缓走下了一个女子,这一看便是楼兰公主夏迪亚。
夏迪亚眼睛明艳深邃,鼻梁高挺,是京中不可见的美貌。
只见她不急不慢地上前,双手手心向下平伸右手置于左手之上合攀于胸前然后身体向下鞠躬,自然微微下蹲,朝着将士们行了个礼。
以步筝为首的大梁将士们见状全都双手抱拳,也回了一个大梁的作揖礼。
步筝上前,“末将受大梁皇帝之命,特来迎接夏迪亚公主进京。”
“欢迎夏迪亚公主来访大梁,欢迎夏迪亚公主来访大梁!”两边的将士高声呐喊欢迎,绝不会给大梁丢份!
行完礼,公主便热情地跑到步筝面前,一把抱住了她,步筝虽然被这位公主自来熟的热情吓到,但还是立马调整状态,拍了拍她的背,轻声说:“欢迎公主。”
在步筝的带领下,两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就这样进了皇宫,秦安升特意设了宫宴给夏迪亚公主接风洗尘,一众皇亲国戚达官贵人也都在,其中也包括林尚辰。
步筝今天的主要任务便是好好招待夏迪亚公主,宫宴上自然就坐在公主旁边,给公主介绍着大梁的特色美食,步筝的另一旁坐着的便是林尚辰。
“公主啊,今日首次来大梁,感受如何啊?”秦安升高举酒杯,亲切地问夏迪亚。
夏迪亚十分豪爽地干了一杯,“回大梁皇上,我这一路上发现,这大梁的山,大梁的水都比楼兰那里的壮观好看!只可惜行路匆匆,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
没骗人,楼兰真的没大梁好看!而且沿途各种景观都有!匆匆一眼而过,确实可惜。
秦安升笑道:“那这几天就让你最喜爱的步筝将军,带你去好好看看大梁的好山好水,体验体验大梁的风土人情。”
又被强行安排了工作,步筝表面微笑和善,其实心里早就万马奔腾,其实,她也不知道大梁的山,大梁的水到底怎么样的,她自小便在京城长大,出征北疆是行军打仗,无暇顾及沿途的风景,只知道江南春景的烟雨朦胧和京城秋天金黄落叶的纷纷扬扬。
说来也确实遗憾,以后再来看吧!
她笑道:“公主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好了,步筝一定竭尽所能。”
公主十分自然地挽过步筝的手,“在楼兰,父王一直在我面前夸步筝将军,说我没有半点步筝将军的飒爽,还让我此次一定要借机好好跟将军学习学习,真的不知道谁是他女儿。”
委屈,明明自己才是父王的女儿楼兰的公主,却总要和别人比,即使自己输得心服口服。
在场的各位听了公主委屈的话,也都捂嘴偷笑,这楼兰公主还怪单纯的。
步筝也被逗乐了,“公主言重了。”
“听闻将军刚成亲,我特意亲手做了象征同心的两条手链,赠予将军与将军夫君。”说完公主的随从便拿出个盒子,交于步筝。
楼兰送礼看中心意,所以亲手所制了手链赠予这对新婚夫妇。
步筝受宠若惊,“谢过公主。”
公主转而又看向林尚辰,端详了好一会才问道:“我猜,将军旁边的公子便是将军的夫君了吧!”
“公主好眼力。”林尚辰道。
公主识人果然准,自己跟步筝明明一句话未搭甚至一个肢体眼神交流都没有,还都被猜中了。
谁料公主却说,“倒也不是我好眼力,是一路上步筝将军跟我说,说她的夫君是京城第一美男,才情冠绝天下,我环顾四周,应该就是你了,果然是英俊潇洒,器宇不凡,我在楼兰带了这么久都找不出比你还帅气的男人!”
步筝汗颜,她的嘴咋就啥都往外说?
众人听完后更是捧腹哈哈大笑,林尚辰也一脸疑惑地望向步筝,她不像是那种喜欢四处炫耀吹嘘的人啊。
其实不是步筝非要吹嘘炫耀,只是公主问起她的夫君是个什么样的人,林尚辰的才华步筝也不懂,不好接下去往下聊,说他的性格特点吧,感觉只会给大梁丢份!思来想去,就只能想到“京城第一美男”这个称号了,哪成想到这个夏迪亚公主如此童言无忌,真是丢死人了…
“公主缪赞。”林尚辰尴尬道。
总之这场接风宴,这两公婆占尽风头,有时候这种风头不要也罢…
宫宴一结束,连休息的时间都不要,公主便拉着步筝出宫去玩,还美言其曰:“体验大梁的风土人情。”
出了皇宫,大街上的夏迪亚简直就是脱了缰的野马,管都管不住。明明是刚吃完午饭,却还能够左手糖葫芦,右手糖炒栗子,还说是楼兰根本没有这些,回去后怕是没有机会可以再吃到这些了,哭着求着步筝给她买。
步筝无奈摇摇头,既然点名自己招待,那便制得有求必应,满足这位公主大人喽,自己却只能抱着一堆零食玩具跟在夏迪亚的身后。
今日可能就是因为楼兰公主到访,整条街都人挤人的,新增了不少具有楼兰特色饰品美食,只可惜这些公主瞧都不瞧一眼,自己就在楼兰,还看这些仿楼兰的干啥?
她指着不远处的人堆,“诶,步筝,那里这么多人我们也去看看吧!”
夏迪亚从小就喜欢热闹,现在到了大梁,肯定也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凑热闹的机会,既然那里人多,那就肯定有更新奇的东西!
“公主!我们小点心别走散了!”步筝担心极了,大梁又不像楼兰,就那么几个人,像她这样乱跑,很容易走散的。
两位年轻的女士牵着手好不容易挤了进去,一瞧原来是擂台比武,任何人只要交上二两银子,便可上台,可以带武器,只要别使阴招就行,台下的观众都盯着呢。
只要赢了所有人便可以获得架子上摆着的一把剑,步筝这把剑身及薄,透着淡淡的寒光,如白蛇吐信,是把好剑。
就算看了这么多的绝世好剑,又有哪一把都比得上那把丢了十几年的苍狼剑。
步筝对这种擂台比武不感兴趣,在军营的时候除了训兵时间,闲暇之余也会有人摆起擂台,不服?那就擂台上比试比试!参与得多了,也就失去了兴趣,可夏迪亚可不会轻易放过她,非要让自己陪她看这把剑究竟花落谁家?
此时站在台上的是一名跟步筝年纪相仿,手握银枪的女子,她着仰头鼻孔朝天,给人一种天生娇纵不好惹的感觉,不过她倒是有这个资本,因为台下已经不少她的手下败将!
“你们还有谁想上来!如果都不敢,这把剑就是本小姐的了。”台上女子高声道。
夏迪亚指着那把剑,“那把剑真好看,你可不可以帮我赢下它?”
可是步筝并不太想在这种场合惹人注意,只得说再看看,然后再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拒绝上台比武,完美。
可人家可是公主,哪有那么好糊弄的,就算是步筝说回去后再送一把更漂亮的剑给她,她也依旧不依不饶,就非要那把。
其实夏迪亚真正想看的,是步筝的身手到底如何,有没有外界传得神乎其神,若连那台上女子都打不过,到时候回到楼兰等人便说大梁的那个女将军也不过如此嘛!
就在步筝还在推脱之时,一个手握大锤的彪形大汉手跳了上去,身手灵活,根本不像两百多斤的壮汉可以敏捷的程度。
步筝立马抓住机会就说:“他先上去了,就先看看他们打吧!”
台上的两人相互行了个礼,那大汉身高九尺跟台上纤弱的女子身形相差巨大,站在一起画风十分违和。
那大汉率先出击,拿着大锤向女子锤去,只见那女子轻松挑起银枪,疾如闪电,又稳健有潇洒。
枪法果然不错,步筝心里暗道。她甚至想着把那女子拐去军营,以后出征打仗便不会因为只有一个女的而不方便了。
不出几个回合,那壮汉就因为体力不支,被女子撂倒在地。
“好!打的好!”台下观众纷纷鼓掌喝彩,全都认为这女子巾帼不让须眉,就连步筝也忍不住在下面给她鼓掌。
“你觉得那姑娘厉害吗?”公主问步筝。
“厉害。”步筝如实回答。
“那你去跟她比吧。”公主依旧不依不饶。
“可我今天穿的是裙子,如果掀起来,像什么话,而且我还没带武器。”步筝指着自己青绿色裙子无奈道。
“我不管,反正如果你没有赢下那把剑,我就不回去了。”不知道公主是对那把剑十分执着,还是对步筝是否上台这件事十分执着。
步筝汗颜,这小姑娘怎么比林尚辰还难哄!应该让他来招待公主的!算了,到时候两人当街互殴,大梁跟楼兰的梁子也就挑下了。
她实在拗不过,也只能无奈答应,不过幸好人群中带武器的人是还挺多的,随便找了个人借了把剑就上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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