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的门帘被冷风掀起一角,李安乐刚踏进去,就见阴影里坐着个玄衣人。那身衣料在昏暗的油灯下泛着冷光,不是阎君是谁?
她心头一沉,刚想开口,阎君已率先抬眼,语气冷得像关外的雪:“这次任务,你只减了杀戮,没改白起的根。长平那四十万降卒,他照样会动坑杀的心思——局势摆在那儿,他的杀心没断。”
李安乐攥紧了拳,指节发白。这些年在秦军营地里摸爬滚打,她跟着白起出生入死,从一个无名小卒做到参军,为了劝他少杀,磨破了嘴皮,甚至不惜违逆军令偷偷放了些百姓。可到头来,阎君竟说要“重新来过”?
“重新读档?”她声音发颤,带着难以置信的怒意,“我在军营熬了八年!风餐露宿,刀光剑影里捡命,就为了让他少沾点血,你现在让我推倒重来?”
阎君没接她的话,指尖在案上轻轻一点,一道黑气凝聚成的数字浮在半空——160万。那数字泛着凄厉的红光,像无数冤魂在嘶吼。
“白起一生破七十城,斩敌及百姓共一百六十万。”阎君的声音没有起伏,却带着沉甸甸的压力,“这些冤魂在地狱积了三百年怨气,魂魄都快散了,谁也投不了胎。”
他抬眼看向李安乐,目光锐利如刀:“你以为你帮他出谋划策、提前扫平六国障碍是功绩?错了。你加速了战事,也间接推他杀了更多人——你的罪业,早跟他缠在一起了。”
李安乐如遭雷击,踉跄着后退一步,撞在帐篷的木柱上。她从没想过,自己的“好心”竟成了罪孽的帮凶。
“那……那怎么办?”她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丝绝望。
阎君抬手,黑气凝成一枚刻着“司马”二字的玉佩:“唯一的办法,是从根源改。我送你回白起十六岁那年,你不再是秦营小卒,而是司马错的孙女儿。”
见李安乐愣住,他补充道:“司马错是秦国名将,与白起有旧交。这个身份,既能让你名正言顺地接近他,又能借司马家的影响力潜移默化——这次,别再想着‘减少杀戮’,要断了他骨子里的狠戾。”
玉佩落在李安乐手心,冰凉的触感顺着指尖蔓延到心口。她望着那枚玉佩,八年军营的血与汗在眼前闪过,最终化为一声沉重的叹息。
“好。”她抬起头,眼底重新燃起了光,“这次,我不会再输。”
阎君点点头,周身的黑气开始翻涌。帐篷外的风声骤然变大,李安乐只觉得天旋地转,意识渐渐被黑暗吞噬。再睁眼时,眼前已不是冰冷的军帐,而是咸阳城司马府的庭院,阳光正好,院角的海棠开得正盛。
咸阳城的尘土还沾在车辕上,司马错刚掀开车帘,就见府门前立着两个人。为首的是白家长辈白仲,一身浆洗得发白的锦袍,神色带着几分拘谨;他身侧的少年身姿挺拔如松,玄色短打衬得肩背宽阔,一双眼睛亮得像淬了光的寒刃——正是近来在咸阳贵胄圈里略有耳闻的白起。
司马错心里门儿清,翻身下车时便摆了手:“白老不必多礼,我可当不了令郎的老师。我司马错一生只懂行军打仗,不通礼乐史书那套。”
他这话来得直接,白仲却早有准备,忙上前一步拱手:“将军说笑了!犬子若能得将军指点一二,那是他前世修来的福气,更是我白家的荣幸。樗里子先生也说,若论带兵,没人比将军更适合他。”
司马错挑眉。樗里疾昨日确实派人递了话,说见了个好苗子,性子刚猛却有章法,是块从军的好料。他本还存着几分疑虑,此刻见白起虽垂着眼,却腰杆笔直、气度沉稳,倒真生出几分兴趣。
“进来说话吧。”司马错转身引路,穿过雕花木廊,将人让进厅堂。刚落座,他便开门见山:“听说你想从军?”
白起抬眼,目光灼灼:“是。如今列国纷争,男儿当执剑卫国,为大秦开疆拓土。”
“那你说说,行军打仗,最重什么?”
“粮草为先,军纪为纲,民心为本。”白起答得干脆,没有半分迟疑,“其次才是战术谋略。”
司马错眼底闪过一丝赞许,微微点头。这少年不仅有锐气,更有稳劲,难得。他正想再问,忽然扬声朝后院喊:“司马梗、司马靳、司马安乐!都出来见过客人!”
话音刚落,就听得一阵脚步声。最先跑出来的是个虎头虎脑的少年,腰间别着把木剑,是他长子司马梗;紧随其后的是个捧着竹简的半大孩子,眉眼间带着几分文气,却是最调皮的司马靳;最后出来的是个梳着双丫髻的少女,素色布裙衬得肌肤莹白,正是他最疼爱的孙女司马安乐。
“这是白起,以后许是要跟着我学东西的。”司马错指着白起介绍,又转向三人,“这是你大哥司马梗,一身武艺是家传的;你二哥司马靳,偏爱读书,就是性子野了点;”说到司马安乐时,他语气软了几分,带着显而易见的骄傲,“这是我孙女安乐,别看她是女儿家,军师、剑术、书法样样都懂点,若是个男儿,我司马家将来定有她一席之地。”
“爷爷!”司马安乐脸颊微红,上前挽住他的胳膊,声音带着少女的俏皮,“您又拿我打趣了。”
她垂着眼,指尖却悄悄攥紧了裙摆。十三年了,从襁褓中的婴儿到如今的少女,她熬了整整十三年,终于等到了与白起重逢的这一天。抬眼望向那抹挺拔的身影,司马安乐的眼底藏着复杂的光——这一次,她绝不会再让他走上那条沾满鲜血的路。司马错看着眼前四个朝气蓬勃的晚辈,脸上露出难得的笑意:“白起这孩子有志气、肯吃苦,你们都得学着点。我司马家的子孙,不求个个封侯拜将,但求能文能武,顶天立地。”
司马梗当即拍着胸脯应下,司马靳也收起了平日的嬉皮笑脸,连带着白起都微微挺直了脊背。自那日起,他便在司马府住了下来。四个年纪相仿的少年人,朝夕相处间很快就熟络起来,整日在后院的演武场和书房里结伴出入。
时光荏苒,转眼便是两年过去,白起已长成十六岁的挺拔少年。司马错开始正式教他骑马射箭、排兵布阵,闲暇时也督促他读些兵法史书。白起从不怕苦,每日天不亮就扎进演武场,拉弓练到手臂发麻,骑术练到胯骨磨破,脸上却总挂着满足的笑意——对他而言,每多精进一分,离“执剑卫国”的梦想就更近一步。
这日清晨,司马安乐却堵在了演武场门口,拉着司马错的衣袖软磨硬泡:“爷爷,我也要跟着白起哥哥学骑马射箭!”
司马错愣了愣,随即失笑:“女孩子家学这些做什么?练琴写字不好吗?”
“女子怎么就不能学了?”司马安乐仰头,眼神坚定,“我也要像爷爷和白起哥哥一样,懂兵法、会骑射,将来未必不能派上用场!”
她这番话掷地有声,连一旁正在整理弓箭的白起都看了过来。司马错见状,无奈又欣慰地叹了口气:“好,那就跟着一起练,可别喊苦喊累。”
自那以后,演武场上便多了道纤细的身影。司马安乐虽力气不如男儿,却格外认真,拉不开强弓就先练臂力,骑不稳烈马就先从温顺的小马开始。白起看在眼里,偶尔会主动上前指点她拉弓的姿势,或是帮她牵住躁动的马缰。
这日练完箭,两人坐在场边的石阶上休息。司马安乐擦了擦额角的汗,笑着看向白起:“白起哥哥,爷爷总夸你悟性高、肯下苦功,说你将来定有大出息。”
白起被她直白的夸赞说得耳根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都是师傅谬赞了,我还差得远。”
“才没有谬赞呢。”司马安乐摇摇头,忽然话锋一转,“对了,白起哥哥,你最大的梦想是什么?”
提到梦想,白起眼中瞬间燃起光芒,抬头望向远方的城墙:“我想上战场,杀敌报国,为大秦开疆拓土,让百姓能过上安稳日子。”
“可杀敌的同时,那些士兵也有父母兄弟、妻儿姐妹啊。”司马安乐轻声开口,语气带着几分认真,“他们或许也是被逼着上战场,未必想与大秦为敌。如果能不用杀戮解决问题,是不是更好?”
她见白起皱起眉,又继续说道:“你看历史上的纣王,荒淫无道,以杀戮为乐,最后落得国破家亡的下场。其实百姓要的很简单,不过是有饭吃、有衣穿,能安稳度日罢了。若是能以德服人,让敌国心甘情愿归顺,岂不是比杀一万个敌人更有用?”
白起沉默了,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手中的箭杆。他从未想过这些——在他的认知里,战场之上,唯有斩敌才能取胜,唯有胜利才能换来安稳。可司马安乐的话,却像一颗石子,在他心里漾开了圈圈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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