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一直没停。雾溪镇的雨和临江市的不一样,临江的雨是匆忙的、过客般的,下完便会有市政车辆将路面清扫得干干净净,玻璃幕墙在雨后折射出更冷冽的光。而雾溪镇的雨是黏稠的,它渗进青石板的缝隙里,爬上墙角的苔藓,把整个世界都腌制在一种潮湿、发霉的味道里。
林晚从医院出来时,手里提着两个巨大的编织袋。那是母亲赵亚兰换下来的脏衣物,还有一些医院用不上的杂物。医生说,赵亚兰现在的情况,住在重症监护室的时间会比普通病房多,东西多了反而碍事。
“碍事”两个字,像根刺一样扎在林晚心头。
她没舍得打车,雾溪镇的出租车不打表,一口价二十,够她在医院食堂吃两顿早饭。她拖着步子走到公交站,等那辆半小时一班的城乡公交。
车上人不多,大多是背着背篓的老人,或是满身泥点的装修工。林晚穿着那件已经起球的米色羊毛开衫,里面是领口微塌的T恤,脚上蹬着一双被雨水泡发边的运动鞋。她缩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但那两个印着“雾溪人民医院”字样的编织袋,还是让她显得格外狼狈。
回到老屋已经是下午三点。
这是一栋建于九十年代初的筒子楼,红砖外墙已经发黑,爬山虎枯死的藤蔓像干裂的血管一样扒在墙面上。林晚费力地爬上四楼,声控灯坏了很久,楼道里只有从气窗透进来的惨淡天光。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时发出涩滞的摩擦声。门开了,一股陈旧的灰尘味扑面而来,混合着樟脑丸和老房子特有的朽木气息。
这是她长大的地方,也是她拼命想要逃离的地方。
林晚放下编织袋,没顾上休息,先去阳台收了前几天晾的衣服。因为连日阴雨,衣服摸起来还是潮乎乎的。她叹了口气,转身走进那个狭小的卧室。
卧室里堆满了她从临江带回来的行李。刚回来时太匆忙,只拿了些换洗衣物,剩下的两个大箱子一直没动过。今天趁着母亲在ICU观察,不能探视,她不得不回来整理一下,顺便找几件厚衣服——雾溪镇的倒春寒,比临江的冬天还要刺骨。
她蹲下身,拉开那个银灰色的日默瓦行李箱。
箱子打开的瞬间,一股属于“临江”的气息溢了出来。那是混合了高级香氛、干洗店洗涤剂和干燥剂的味道,与这个发霉的房间格格不入。
躺在箱子最上面的,是一套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套裙,那是她陪沈驰去参加年度建筑奖颁奖典礼时穿的战袍。再往下,是几件真丝衬衫,质地细腻,泛着柔和的珠光。
而在箱子的角落里,静静地躺着一个红色的鞋盒。
林晚的手指顿了顿,鬼使神差地,她伸出手,打开了鞋盒。
那是一双红底高跟鞋,Christian Louboutin的经典款,尖头,细跟,鞋面是漆皮的,在昏暗的房间里闪烁着咄咄逼人的光泽。这是她升职为高级客户经理那天,咬牙刷爆信用卡买给自己的礼物。
那时候她穿着这双鞋,走在临江CBD的大理石地面上,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清脆笃定,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云端,通向那个光芒万丈的未来。沈驰曾盯着她穿这双鞋的小腿说,晚晚,你天生就属于那里。
属于那里。
林晚看着自己现在的脚。因为连续两周在医院陪护,脚踝有些浮肿,脚后跟贴着创可贴,指甲边缘甚至有些倒刺。
一种强烈的不甘和荒谬感突然涌上心头。
她像是在跟谁赌气,又像是在急于证明什么,猛地脱掉了脚上那双沾满泥水的运动鞋,又扯掉了那双已经穿得有些松垮的棉袜。
赤裸的脚伸进了冰冷的红底鞋里。
有些挤。
不知道是因为脚肿了,还是因为太久没穿,那原本虽然紧绷但还算合脚的鞋子,此刻像是一道刑具,紧紧箍住了她的脚掌。
林晚咬着牙,扶着床沿站了起来。
八厘米的细跟踩在老旧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咯噔”一声闷响。这声音不再清脆,反而显得沉重而突兀。
地面不平。
这栋老房子的地面是当年父亲自己铺的水泥,年久失修,早已坑坑洼洼。林晚刚迈出一步,细细的鞋跟就陷进了一个微小的凹坑里。
“啊!”
脚踝猛地一歪,剧痛瞬间袭来。她重心不稳,整个人向侧面栽倒。慌乱中,她伸手去抓旁边的衣柜,指甲在老旧的木板上划出一道刺耳的声音,却没能阻止下坠的势头。
就在她以为自己要摔在满是灰尘的地上时,门口传来一声急促的呼喊。
“小心!”
一只有力的手及时托住了她的手肘,另一只手扶住了她的肩膀,帮她稳住了身形。
林晚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对上了一双清澈而担忧的眼睛。
是陈序。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卫衣,外面套着一件有些旧的羽绒马甲,手里还提着一袋刚买的青菜。显然,他是刚下班回来,路过看到她家门没关,又听到了里面的动静。
空气凝固了几秒。
林晚狼狈地维持着那个半倒不倒的姿势,一只脚还踩在那双昂贵的高跟鞋里,另一只脚悬空着,脚踝红肿。而她身上,穿着那件起球的开衫和松垮的运动裤,这身打扮配上那双红底高跟鞋,简直像是一出滑稽的黑色幽默剧。
那种强烈的羞耻感,比脚踝的疼痛更让林晚难以忍受。
她猛地推开陈序,想要站直身体,却忘了脚下的不平,再次踉跄了一下。
“别动。”陈序的声音低沉而温和,带着医生特有的不容置疑。
他蹲下身,把手里的青菜放在一旁,然后伸手握住了林晚的脚踝。
林晚下意识地想缩回脚:“我没事……”
“肿了。”陈序没有理会她的躲闪,手指熟练地在她的踝关节处按压了两下,“痛吗?”
“嘶——”林晚倒吸一口凉气。
陈序皱了皱眉,抬头看了她一眼,目光扫过那双在水泥地上显得格格不入的红底鞋,眼神里没有嘲笑,只有一种淡淡的无奈和包容。
“先把鞋脱了。”他说。
林晚咬着嘴唇,脸上火辣辣的。她顺从地脱下了那双鞋。脱下的瞬间,脚掌得到释放,却也同时也失去了那种虚幻的“高度”。她赤脚踩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寒意顺着脚心直冲天灵盖。
陈序站起身,转身走了出去。
林晚以为他走了,心里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涌起一股巨大的失落。她看着被扔在墙角的红底鞋,那鲜红的鞋底沾上了一层灰白的水泥灰,像是一朵蒙尘的玫瑰,在这个灰暗的房间里显得如此多余。
没过两分钟,陈序又回来了。
他手里多了一双粉色的棉拖鞋。那是那种超市里最常见的款式,鞋面是毛绒绒的兔子耳朵,鞋底厚实,看起来就很暖和。
“这是我妈前两天买的,买小了,正打算去退。”陈序撒谎的时候耳朵尖有点红,但他语气很自然,“你先凑合穿吧,这地太凉。”
他把拖鞋放在林晚脚边。
林晚看着那双充满乡土气息的粉色兔子拖鞋,又看了看旁边那双冷艳的红底高跟鞋。
这简直就是她人生的两个切面。
一面是临江市的高级白领,踩着恨天高,在CBD的玻璃幕墙里厮杀;另一面是雾溪镇的陪护女儿,穿着十五块钱的棉拖鞋,在发霉的老屋里苟延残喘。
“谢谢。”林晚的声音有些哑。
她穿上了那双棉拖鞋。
很暖和。厚实的鞋底隔绝了地面的寒气,毛绒绒的内里包裹着她冰凉的脚趾。这种踏实、温暖的感觉,是那双红底鞋永远给不了的。
陈序看着她穿好鞋,神色稍微放松了一些:“脚踝最好冰敷一下。家里有冰袋吗?”
林晚摇摇头。这房子空置了太久,连热水壶都是坏的,哪来的冰袋。
“我去拿。”陈序说着又要转身。
“不用了陈序!”林晚叫住他,声音有些急促,“真的不用了。我自己……休息一下就好。”
她不想再欠他人情了。每一次接受他的帮助,都在提醒她,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友沈驰,此刻远在天边,而这个原本应该只是过客的老同学,却在承担着本该属于亲密关系的责任。这种错位感让她感到恐慌。
陈序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她。他似乎看穿了她的窘迫和防备,沉默了片刻,点点头:“行。那你有事喊我,我就在隔壁。”
他提起地上的青菜,走出门,体贴地帮她带上了那扇吱呀作响的防盗门。
房间里重新恢复了死寂。
林晚瘫坐在床边,看着脚上的兔子拖鞋发呆。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是快递员的电话。
“林晚是吧?有你的快递,大件,我在楼下,这楼没电梯我上不去,你自己下来拿一下。”
快递?
林晚疑惑地皱眉。她最近没买东西,每一分钱都要留着给母亲治病。
她忍着脚痛,一瘸一拐地走下楼。
楼下停着一辆顺丰的三轮车,快递员搬下来一个巨大的纸箱子,上面印着全英文的Logo。
林晚看到那个Logo,呼吸一滞。
这是一台意式半自动咖啡机。而且是那个著名的意大利品牌,这一台机器的价格,抵得上赵亚兰在ICU住三天的费用。
“这么沉,什么好东西啊。”快递员擦了把汗,把箱子放在单元门口的水泥地上,“签个字。”
林晚机械地签了字。
她看着那个箱子,发货人那一栏写着:沈驰。
手机适时地震动了一下,沈驰的微信发了过来:
【晚晚,快递收到了吗?这是我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就是咱俩在公司楼下那家咖啡店总喝的那个牌子。我知道你爱喝美式,医院和老家的速溶咖啡肯定喝不惯。虽然不在你身边,但也想让你每天都能喝上一杯好咖啡,提提神。爱你。】
后面还跟了一个“抱抱”的表情包。
林晚盯着那行字,眼眶突然有些发酸。
他是爱她的。他记得她的喜好,记得她喝不惯速溶,记得她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在这个偏远的小镇,这台咖啡机就像是一封来自文明世界的昂贵情书,试图告诉她,她并没有被遗忘。
可是……
林晚看着那个重达二十公斤的箱子,又看了看那即使在白天也显得昏暗陡峭的楼梯。
她咬了咬牙,弯下腰,试图搬起箱子。
脚踝传来一阵钻心的痛。
她不得不放下箱子,喘着粗气。
这时,正好有两个邻居大妈买菜回来,看到林晚对着个大箱子发愁,热心地搭了把手,帮她把箱子抬上了四楼。
“哎哟,小晚啊,这是啥宝贝啊,这么沉。”邻居大妈好奇地问。
“朋友寄的一点……日用品。”林晚含糊地回答。
“哦哦,那你忙,有空去看看你妈啊,听说病得不轻。”大妈摇着头叹息着走了。
林晚关上门,看着占据了半个客厅的庞然大物。
老屋的客厅很小,原本放了一张折叠桌和几把椅子就显得拥挤。现在这台银光闪闪的工业风咖啡机摆在那里,像是一个穿着晚礼服的外星人闯进了贫民窟。
林晚找来剪刀,拆开了箱子。
精密的金属机身,复杂的仪表盘,沉甸甸的质感。这确实是一台好机器,放在沈驰那个宽敞明亮的大平层厨房里,或者是她曾经在临江租住的精装公寓里,都会是提升格调的点睛之笔。
她找出说明书,全是英文。好在她英语不错,勉强看懂了操作流程。
她想喝一杯咖啡。
真的很想。
这段时间在医院,她靠着几块钱一包的速溶咖啡续命,嘴里全是糖精和植脂末的味道。她太怀念那种纯粹的、苦涩的、带着焦香味的液体了,那是她过去生活的味道,是她作为“林晚”而不是“赵亚兰女儿”的证明。
她费力地把机器搬到那张摇摇晃晃的木桌上,插上电源。
指示灯亮了,发出幽蓝的光,在这个灰扑扑的房间里显得格外科幻。
林晚找遍了厨房,没有纯净水,只有烧开晾凉的自来水。雾溪镇的水质偏硬,水垢很重。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倒了进去。
没有咖啡豆。
她翻遍了沈驰寄来的箱子,在角落里发现了两包还没拆封的深烘意式拼配豆。
还好,他想得周全。
林晚把豆子倒进研磨仓,按下开关。
“嗡——”
机器发出一阵低沉有力的轰鸣声,开始研磨豆子。
这声音在空旷的老屋里回荡,震得桌子都在抖动。
林晚有些紧张地盯着仪表盘,等待着萃取的那一刻。
研磨结束,她笨拙地压粉,扣上手柄,按下萃取键。
机器再次轰鸣起来,压力表指针开始跳动。
就在第一滴黑褐色的液体即将滴落的时候——
“啪!”
一声清脆的爆裂声从墙角的电表箱传来。
紧接着,咖啡机的轰鸣声戛然而止,幽蓝的指示灯瞬间熄灭。
与此同时,头顶那盏昏黄的白炽灯也闪烁了一下,彻底灭了。
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片死寂的黑暗。
林晚愣住了。
她站在黑暗中,手里还握着咖啡机冰冷的手柄,鼻端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焦糊味,那是电线短路的味道。
跳闸了。
这栋老房子的电路老化严重,根本承受不住这种大功率商用电器的瞬间负荷。
沈驰不知道。他住在24小时恒温、电路负荷足以支撑全套智能家居的高档小区里,他根本想象不到,世界上还有一种地方,连用一台咖啡机都是一种奢望。
林晚慢慢地松开手。
窗外的雨还在下,天色阴沉得像是一块脏抹布。
她摸索着掏出手机,借着屏幕微弱的光,走到电表箱前。
保险丝烧断了。
她不会修。父亲去世后,家里的灯泡坏了都是母亲踩着凳子换。现在母亲躺在医院里,她连怎么打开这个锈迹斑斑的电表箱都不知道。
手机屏幕上,沈驰的消息又跳了出来。
【沈驰:怎么样?喝到了吗?是不是很香?】
林晚看着那行字,手指在键盘上悬停了很久。
她想告诉他,家里跳闸了。想告诉他,这里没有纯净水。想告诉他,这台机器太大了,桌子放不下。想告诉他,她刚才差点摔断了腿,现在脚踝肿得像个馒头,穿着十五块钱的兔子拖鞋,站在黑暗里瑟瑟发抖。
但她最后只是打下了两个字:
【很香。】
发送成功。
那边很快回过来一个笑脸:【那就好。等我忙完这阵子,云顶中心的项目一落地,我就去接你。到时候咱们买个大房子,专门弄个咖啡角。】
林晚看着“大房子”三个字,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她关掉了手机屏幕。
黑暗再次吞噬了她。
她慢慢地蹲下来,抱住膝盖。脚上的兔子拖鞋在这个姿势下显得有些滑稽。
那种无力感,像潮水一样漫过她的头顶。
这不是一台咖啡机的问题。
这是两个世界的碰撞。沈驰送来的不是礼物,而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她现在的窘迫和不堪,照出了他们之间那道越来越宽、越来越难以跨越的鸿沟。
他在云端,她在泥沼。他以为扔下一根金绳子就能把她拉上去,却不知道这根绳子太重,只会加速她的下坠。
“咚咚咚。”
敲门声在黑暗中响起。
“林晚?”是陈序的声音,“我看你家灯灭了,是不是跳闸了?”
林晚没有动,她把头埋在膝盖里,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她不想让陈序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不想让他看到她对着一台昂贵的废铁哭泣。
“林晚?”陈序的声音提高了一些,带着一丝焦急,“你在里面吗?没事吧?”
林晚深吸了一口气,胡乱抹了一把脸,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平静:“我没事……可能是跳闸了。”
“我有备用的保险丝,还有手电筒。”陈序在门外说,“你开下门,我帮你换上。”
林晚犹豫了。
理智告诉她,她需要光,需要电,需要陈序的帮助。但自尊心在这一刻作祟,让她想要拒绝。
“不用了,现在天还没黑透,我……我明天再找电工吧。”
门外沉默了一会儿。
“林晚。”陈序的声音沉了下来,“赵姨在医院,如果医院有紧急情况打电话给你,你手机没电了怎么办?这房子阴气重,没电你也烧不了热水,难道你要喝冷水吃冷饭?”
他的话像是***术刀,精准地切开了林晚虚弱的伪装。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容不得她矫情。
林晚扶着墙站起来,摸索着走到门口,打开了门。
陈序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强光手电筒,腋下夹着一个工具箱。手电筒的光打在地上,没有直射她的脸,似乎是为了照顾她的情绪。
他什么也没问,径直走到电表箱前,熟练地打开箱盖,用手电筒照着,开始检查。
“线路老化太严重了,承受不住大功率电器。”陈序一边操作一边说,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讨论病情,“刚才用了什么?”
“……咖啡机。”林晚小声说。
陈序的手顿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动作:“那种大家伙?这老房子的细铜线带不动的。以后别用了。”
“嗯。”
“滋啦”一声轻响,火花闪过。
“好了。”陈序合上电表箱,“去开灯试试。”
林晚按下开关。
昏黄的灯光重新亮起,驱散了满屋的阴霾。
她有些不适应地眯了眯眼,看到陈序正站在那台巨大的咖啡机旁,打量着那个精致的怪物。
在那台银色的机器旁边,放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面条。
“顺手做的。”陈序指了指面条,“我看你中午也没怎么吃。这咖啡机……你要是实在想喝,我诊室那边的电压稳,你可以搬过去用。”
林晚看着那碗面。上面卧着一个煎蛋,几根青菜,简简单单,却散发着让人安心的烟火气。
而那台咖啡机,此刻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沉默地缩在角落里。
“不用了。”林晚摇摇头,“太沉了,搬不动。”
陈序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他收拾好工具箱,走到门口换鞋。
“脚记得冰敷。”他嘱咐道,“明天我去医院,顺路载你。”
“陈序。”林晚突然叫住他。
陈序回头。
“谢谢。”
陈序笑了笑,那笑容很淡,却很暖:“老同学,客气什么。”
门关上了。
林晚走到桌边,端起那碗面。碗壁温热,暖意顺着指尖传到心里。她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面条劲道,汤底鲜美,比那杯没喝到的咖啡要实在得多。
吃完面,她把那台咖啡机重新装回了箱子里。
她找来胶带,一层一层地封好,动作决绝得像是在封存一段记忆。
她把它推到了墙角,和那双红底高跟鞋放在一起。
做完这一切,她才发现,自己一直穿着那双粉色的兔子拖鞋。
这双鞋很丑,很不时尚,跟她的爱马仕丝巾、红底鞋、高定西装完全不搭。
但是,它合脚。
它能在这种阴冷潮湿的天气里,护住她的体温,让她不至于在现实的泥潭里冻僵。
林晚走到窗前,看着外面漆黑的夜色。雨还在下,打在玻璃上,模糊了视线。
手机屏幕亮起,是天气预报的推送。
【临江市:明日晴,18℃。】
【雾溪镇:明日中雨,气温骤降至2℃。】
林晚看着这两条消息,手指轻轻摩挲着屏幕上沈驰的头像。
照片里的沈驰站在阳光下,笑得灿烂自信。
那个世界真好啊。
可惜,那是他的世界,不是她的。
她的世界在下雨,在停电,在生病,在衰老。
林晚把手机扔到床上,关了灯。
黑暗中,她听着窗外的雨声,第一次没有去想那些关于未来的宏大蓝图,没有去想那个“半年后”的承诺。
她只是在想,明天去医院要记得多带一件毛衣,母亲的透析费该交了,还有……
这双兔子拖鞋,确实挺暖和的。
这一夜,林晚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穿着那双红底高跟鞋在奔跑,身后是追赶她的洪水猛兽。她跑得很快,可是鞋跟突然断了,她重重地摔在地上。
就在她绝望的时候,一双大手把她拉了起来。
她以为是沈驰。
可是当她抬起头,看到的却是一张模糊的脸,手里递给她一双粉色的棉拖鞋。
“穿上吧,路不好走。”那个人说。
林晚在梦里哭醒了。
醒来时,天还没亮,窗外的雨声依旧淅淅沥沥。她摸了摸眼角,一片冰凉。
她知道,有些东西,正在悄无声息地改变。
就像那双被收进鞋盒的高跟鞋,也许很久很久,都不会再有机会穿上了。
而在那个遥远的临江市,沈驰大概正睡得香甜,梦里或许正也是那个关于“未来”的、光鲜亮丽的梦。
只是那个梦里,是否真的还有那个穿着起球开衫、满手烟火气的林晚的位置?
林晚不知道。
她只知道,天亮之后,她还要去赶那趟早班的公交车,去面对那个充满了消毒水味道的、真实的战场。
那里没有香槟,没有咖啡,只有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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