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北京,热得像一个蒸笼。
林栀从写字楼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空气里的热度一点没散,黏糊糊地贴在皮肤上,像一层甩不掉的保鲜膜。她今天加了三小时班,改了两版方案,被甲方骂了四次,又被领导塞了一个新项目。她踩着高跟鞋走在国贸的天桥上,看着桥下车流如织、灯火通明,忽然觉得这座城市像一头巨大的兽,每天吞进去几千万人,吐出来的全是疲惫。
手机震了一下,程越发来消息:“下班了吗?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林栀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程越总是这样,不声不响地出现,像一只大型犬,安安静静地蹲在她家楼下,等她回来。他们在一起三年了,程越从没跟她红过脸,也从没让她一个人走夜路回家。他会在她加班到崩溃的时候给她点好外卖,在她生理期的时候给她煮红糖水,在她被甲方气哭的时候给她发一堆冷笑话。
林栀有时候想,自己上辈子大概是拯救了银河系,才遇到程越这样的男人。
她加快脚步往地铁站走,恨不得立刻飞回去。
四十分钟后,林栀从小区门口拐进来,远远就看到程越站在单元楼下的路灯旁边,手里拎着一个袋子,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T恤和一条运动短裤,脚上趿拉着拖鞋。看到她的瞬间,他脸上的表情从等待变成了开心,眼睛亮了一下,像一只被主人摸头的金毛。
“给你带的。”程越把袋子递过去,“你最爱吃的那家生煎,怕凉了,我揣怀里捂了一路。”
林栀接过袋子,袋子还是温热的。她低头看了一眼,生煎包的盒子被程越用外套裹着,裹得严严实实。她的眼眶忽然有点热——这个男人,连给她带个生煎都这么认真。
“你是不是傻?”林栀嘴上嫌弃,手却很诚实地打开盒子,拿起一个生煎塞进嘴里,“大夏天的,你不怕捂馊了?”
程越嘿嘿笑:“我算过时间,从店里到你家,四十分钟。生煎最佳食用温度是六十度,四十分钟会降到四十度左右,刚好不烫嘴。”他顿了顿,补充道,“我查过资料。”
林栀翻了个白眼:“你查这个干嘛?”
“为了让你吃到最好吃的生煎啊。”程越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认真得像在汇报工作。
林栀忍不住笑了。这就是程越,一个做什么事都要做功课的理工男。谈恋爱要查攻略,求婚要查攻略,连买生煎都要查攻略。
等等。求婚?
林栀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但她还没来得及细想,就被程越拉着手往楼上走了。
“走,上楼吃,外面蚊子多。”
林栀跟在他后面,看着他的背影——宽肩窄腰,脊背挺得很直,T恤领口洗得有点松了,露出一截后颈。她忽然想起第一次见他时的场景,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那天她刚被前男友甩了,喝了很多酒,蹲在KTV的走廊里哭。程越从包厢里出来上厕所,看到她蹲在地上,愣了一下,然后把自己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说:“别哭了,我给你唱首歌。”
他唱了一首《安静》,唱得很难听,但林栀记得那天晚上她笑了。
那之后,他们就在一起了。三年,一千多个日夜,从没吵过架。不是没有分歧,而是每次分歧都会被程越用他的方式化解——他会在她生气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听她说完,然后说“好,听你的”。林栀有时候觉得程越太好说话了,好说话到让她有点心虚。她问过他:“你就没有自己的想法吗?”程越想了想,说:“有啊。我的想法就是让你开心。”
这个男人,真的太好太好了。好到林栀有时候觉得不真实,像做了一场梦,随时会醒。
进了家门,林栀踢掉高跟鞋,瘫在沙发上开始吃生煎。程越坐在旁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她吃,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你不吃吗?”林栀把盒子推过去。
“我吃过了。”程越说。但他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林栀瞪他:“你骗人。”
程越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等你的时候没顾上吃。”
林栀叹了口气,把生煎分成两半,一人一半。两个人窝在沙发上,就着手机里的综艺节目,吃完了这顿迟来的晚餐。
吃完之后,林栀去洗了个澡,换了睡衣出来。程越已经把茶几收拾干净了,正坐在沙发上刷手机。看到她出来,他放下手机,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过来,我跟你说个事。”
林栀走过去坐下,心里莫名有点紧张。程越很少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话——平时他都是笑嘻嘻的,像一只没心没肺的大狗。但今天,他的表情很认真,认真到有点严肃。
“怎么了?”林栀问,“项目出问题了?”
“不是。”程越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
林栀看到了那个东西,心跳忽然漏了一拍。
那是一个红色的丝绒盒子,很小,很精致,静静躺在程越的掌心里。
程越看着她,眼睛里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光——紧张、期待、还有一点点害怕。他的手在抖,抖得很明显,盒子上的丝绒都在微微颤动。
“林栀。”他叫她的名字,声音有点哑,“我本来想了很多方案。想过在餐厅,想过在海边,想过在你生日那天,想过在第一次见面的KTV。我还做了PPT,分析了每个方案的优缺点,算了每个方案的成功率。但后来我想明白了——再多的方案都不如一个对的时间。现在就是那个对的时间。你刚下班,很累,头发还是湿的,穿着我的旧T恤,脸上还有生煎的油。但这是我最喜欢的你的样子。”
他站起来,在她面前单膝跪下。
林栀的大脑一片空白。她看着程越跪在地上,膝盖磕在茶几腿上,他好像完全没感觉到疼。他打开那个红色的盒子,里面躺着一枚钻戒——不大,目测三十分左右,在客厅昏黄的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林栀,嫁给我。”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没有长篇大论的誓言,没有花里胡哨的排场,没有无人机没有烟花没有乐队。就一个男人,跪在一个女人面前,说了一句最俗也最真的话。
林栀的眼泪掉下来了。她捂住嘴,说不出话,只是拼命点头。
程越的手抖得更厉害了,他试了三次才把戒指从盒子里取出来,又试了两次才套进她的无名指。戒指有点大,在手指上晃了一下,但林栀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合适的戒指。
“你答应了?”程越抬头看她,眼睛里亮晶晶的,不知道是灯光还是眼泪。
“嗯。”林栀哽咽着说,“我答应了。”
程越站起来,一把把她抱住。他的怀抱很热,心跳很快,像一只终于跑完马拉松的狗,累得要死但兴奋得要命。林栀把脸埋在他的肩窝里,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洗衣液混着一点汗味,是她最安心的味道。
那一刻,她觉得全世界都在发光。客厅的灯、窗外的霓虹、戒指上的钻石,全都在发光。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没有任何疑问。
过了很久,程越才松开她。他低头看了看她手上的戒指,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这个戒指……是我一个月工资买的。有点小,以后我挣大钱了给你换大的。”
林栀看着那枚戒指,三十分,简单的小六爪镶,是她喜欢的款式。她不知道程越什么时候偷偷打听到她喜欢的款式,也不知道他攒了多久的钱。她只知道,这个男人把自己能给的都给了。
“不小。”林栀说,“刚刚好。”
程越笑了,笑得像个孩子。
两个人窝在沙发上,林栀靠在他怀里,看着手指上的戒指,忽然想起一件事。她拿起手机,对着戒指拍了张照片,发了一条朋友圈。配文只有一个字:“嗯。”
三分钟,两百个赞。
评论区炸了。大学室友说“终于!恭喜恭喜”,同事说“什么时候喝喜酒”,高中同学说“姐夫是做什么的”。还有一堆人排队刷“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林栀一条一条地看,嘴角的弧度怎么也压不下去。
然后她看到了闺蜜苏晚的评论。苏晚是她的大学室友,也是她最好的朋友,毕业后回了老家当公务员,结婚两年,孩子一岁。苏晚的评论只有五个字:“恭喜!彩礼谈了吗?”
林栀愣了一下,回复:“还没。”
苏晚秒回私信:“你赶紧谈,别拖。彩礼谈崩的案例还少吗?我表姐就是,恋爱五年,男方家条件也不错,结果彩礼差了八万,直接分手。五年啊,说没就没了。”
林栀看着这条消息,眉头皱了一下。她不以为然——她和程越的感情,怎么可能被钱打败?程越是那种愿意为了她查生煎最佳温度的人,是那种愿意用一个月工资给她买戒指的人,是那种跪在地上手都在抖但还是要娶她的人。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因为彩礼跟她计较?
她回了苏晚一句:“放心,我们家不是那种卖女儿的人家。”
苏晚又回了一句:“不是我泼你冷水,彩礼这种事,不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你爸妈怎么想?他爸妈怎么想?你自己想好了再说。”
林栀没再回复。她把手机扣在沙发上,缩进程越怀里,闭上眼睛。程越的下巴抵在她头顶上,呼吸均匀而平稳,像一只温顺的大型犬。他的心跳透过胸腔传过来,咚、咚、咚,一下一下,像是在说“我在,我在,我在”。
她在心里想:苏晚不懂,我们的爱情不一样。
但她不知道,三天后,她就会开始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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