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换了一身干净的深色西装,袖口折得整整齐齐,皮鞋擦得锃亮,连头发,都特意拢了拢。这一身打扮,不是给76号看的,是给租界那些洋人看的。他在这孤岛上待了四年,摸透了洋人的脾气——在他们眼里,一个衣着邋遢、满嘴脏话的人,是不可靠的;一个衣着体面、谈吐斯文的人,才值得打交道。所以,沈砚每次去见洋人,都会把自己收拾得一丝不苟。他要用这副体面的外壳,让洋人们放下戒心。这外壳,他穿了四年,已经像是长在身上了。
公审那天,沈砚一大早就起了。他没有先去看守所,而是先去了租界工部局。他要赶在公审之前,见一个人——工部局警务处的副处长,史密斯先生。史密斯是英国人,四十出头,蓄着一抹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小胡子,常年穿着一身笔挺的灰色西装。他是孤岛租界里,少有的几个管得住巡捕房的人。沈砚到工部局时,史密斯正在办公室里,翻着一份文件。见沈砚进来,他没有起身,只抬了抬眼:“沈先生,请坐。”
工部局警务处,是这桩案子的上家——百乐门在公共租界地界上,按规矩,命案要由工部局警务处督办,76号只是协办。这桩案子,76号判得再明白,也得工部局那边点头,才算了结。而史密斯,就是那个点头的人。史密斯这个人,精明,滑头,做事滴水不漏,从不轻易表态。他在工部局待了十几年,经手的案子无数,可从来没有一桩,能让他上心。他只求平安二字。案子结了,没人闹事,他就满意。沈砚今天来,就是要给他一个平安的交代。
沈砚在对面坐下。他没有绕弯子,开口就是流利的英语:“Smith, I came to thank you in person for the help your department has given us on the Bailemen case.”史密斯闻言,挑了挑眉。他放下文件,也用英语回了一句:“It's my duty, Mr. Shen. A murder case in the Settlement must be handled properly. That's all.”“Of course.”沈砚点头,语气恭敬,却又带着几分笃定,“And I believe the case has been handled properly. The suspect has confessed, and the trial will begin this morning.”
沈砚这句话,说得很有讲究。他先开口道谢,是把姿态放低,让史密斯觉得,他沈砚是知恩的人;他再提案子已经办妥,是给史密斯一个定心丸——你不用操心,这事,已经办利索了;他最后点出审判今早开始,是提醒史密斯:今天,这事就彻底了了,你只需要默许。一句话,三层意思,层层递进。沈砚说完,便不再多言。跟洋人打交道,话说得太多,反而显得心虚。恰到好处,点到即止,才是最好的。
史密斯没有立刻接话。他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才慢悠悠地说:“I read the file. Black gang vendetta. A bar fight gone wrong. It happens.”“Exactly.”沈砚说,“A bar fight. Nothing more.”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The victim, as you know, was a left-wing professor. Had it been anything else, the newspapers would have had a field day. But now, it's just a bar fight. Clean, simple, over.”
沈砚说这句话时,心里其实在赌。他赌史密斯不会深究教授两个字。在这孤岛上,抗日教授是一个烫手的话题——日本人不愿意提,洋人也不愿意提。谁提,谁就要惹麻烦。沈砚把那句“left-wing professor”,轻描淡写地带过去,就是要把这个烫手的话题,直接捂死在“a bar fight”里。果然,史密斯没有接这个茬。他顺着沈砚的话,说了一句“Clean, simple, over”,就再没往那个方向想。沈砚在心里,暗暗松了口气。这一关,又过了。
史密斯看了他一眼,目光里,闪过一抹赞许。“Mr. Shen,”史密斯放下咖啡,“you've been very efficient. I appreciate that. The Settlement doesn't need trouble. We have enough of it already.”“Neither do we.”沈砚说,“We both want this case to go away quietly. That's why I'm here—to make sure it does.”史密斯没有回答。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窗外租界的街景,沉默了一会儿,才说:“The trial is this morning?”“Yes.”“And the verdict is already decided.”史密斯这句话,问得很轻,可里面有试探的意味。
史密斯是在问:你们76号,是不是已经把判决,都内定好了?沈砚没有正面承认,也没有否认。他用一句“a clear case”和“the verdict will be what it should be”,把话圆了过去——他既没有承认内定,又暗示史密斯结果不会让你失望。这种半承认、半否认的说法,最让史密斯这种人放心——他没有听到任何违规的话,可他又得到了他想要的保证。沈砚把这其中的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It's a clear case.”沈砚说,“The evidence is solid. The confession is signed. The verdict will be what it should be.”
史密斯转过身,看着沈砚,忽然,笑了:“Mr. Shen, you speak better English than half the people in this office. Where did you learn it?”“At St. John's.”沈砚说,“I studied there for two years, before the war.”沈砚说这话时,目光平静,没有一丝波澜。他确实在圣约翰待过两年。那时候,他还是个学生,家里有点钱,供得起他上这所昂贵的教会学校。他在那里,学会了流利的英语,学会了西式的礼仪,也学会了一件事——怎么跟洋人打交道。他那时从没想过,这些学问,会在多年以后,成为他在76号里,安身立命的本钱。
可他更没想过,那个曾在圣约翰校园里,穿着白衬衫、抱着书匆匆赶去课堂的年轻人,有朝一日,会坐在76号的办公室里,用这些学问,替那些杀人不眨眼的人,擦屁股。沈砚把那些念头,压回心底。他面上,没有露出半点异样。“St. John's.”史密斯点了点头,“A good school. It teaches discipline. And I can see it taught you well.”“Thank you.”沈砚微微欠身,“Mr. Smith, if there's anything I can do for you in the future, please don't hesitate to let me know.”“Noted.”史密斯说,“You may go now. I have work to do.”
沈砚站起身,朝他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他走出工部局大楼,站在台阶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史密斯这一关,他过了。史密斯是个典型的租界洋人——他不在乎这桩案子是真是假,他只在乎,这桩案子,会不会给租界添麻烦。沈砚给了他一个不添麻烦的交代,他就不会再深究。洋人的观望心态,向来如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要火烧不到自己头上,他们乐得装聋作哑。沈砚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他走出工部局,没有立刻去看守所,而是站在街边,点了一支烟,慢慢抽着。他抽着烟,望着工部局那栋灰白色的大楼,忽然,想起一件旧事。两年前,也是这样的一个早晨,他亲眼看着一个同行——另一个补锅匠——在工部局吃了瘪。那人不会说英语,只会用半生不熟的中文夹杂着蹩脚的英文,跟工部局的官员比划。他越是着急,越是说不清楚,最后,被那个洋人官员一句“Sorry, I don't understand”,就给打发了出来。那一桩案子,因为没跟工部局沟通好,拖了整整一个月,才勉强了结。而那个同行,也因为在租界那边失手,被76号冷落了好一阵子。
沈砚当时就记下了一个教训:在这孤岛上,想当补锅匠,光会补不行,还得会说——你得让那些洋人,听得懂你的话,信得过你的人。所以,他后来专门去学了工部局那套公文措辞,又把英语练得滚瓜烂熟。他今天,就是靠着这些本事,才把史密斯这一关,过得这么顺利。沈砚掐灭烟头,把那些旧事,也一并掐灭了。他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洋人、买办、黄包车夫,心里想的是:这孤岛上,人人都以为,洋人是最难对付的。可在他沈砚看来,洋人,恰恰是最好对付的。他们只认利益,不认是非。你只要把利益两个字,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就会自己,把眼睛闭上。
沈砚掐灭烟头,转身,往看守所的方向走去。他走得很快,心里却在盘算着接下来的每一步。公审的时辰定在巳时。到了堂上,柯要照着昨晚教的,把供词一字不差地背出来;他沈砚,要站在一旁,看着这出戏,完完整整地演完。他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柯那边,昨晚的面汤,已经把他心里的天平,压稳了;工部局这边,今天的英语,也已经把史密斯那双眼睛,安抚住了。剩下的,就是看柯自己了。
沈砚走出工部局那条街,拐进一条窄巷。巷口,一个卖报的小贩,正举着报纸吆喝:“看报看报!百乐门凶案今日公审!看报看报!”沈砚的脚步,微微一顿。他扫了一眼那张报纸的头版,见上面写着《铁笔之死,真相大白》,眉头,轻轻皱了一下。那篇报道,是《沪报》陈编辑的手笔。沈砚认得他的笔风——表面上说“真相大白”,字里行间,却总像藏着别的什么意思。他记住了这篇报道。他快步走过巷口,没有停留,径直往看守所走去。
看守所在法租界西边,一栋灰扑扑的两层小楼。沈砚到的时候,门口已经停着一辆黑壳轿车,是76号派来接柯的。他走进看守所,见柯已经被带了出来,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正坐在条凳上,等着。柯见沈砚进来,站起身,有些局促地叫了一声:“沈先生。”沈砚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伸手,替他整了整领口。“别怕。”他说,“上了堂,照我教你的答。答完,就没事了。”
柯点点头,可他的嘴唇,还是忍不住地发抖。沈砚看着他那张发白的脸,心里,忽然又想起了那碗面汤。他昨晚上教柯的那些话,一字一句,都在他脑子里。可他现在看着柯,忽然,有些不确定——那些话,柯到底记住了多少。他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看柯自己了。沈砚看着他,忽然,伸手,在他肩上,重重拍了一下。“走吧。”他说,“我送你去。”公审的时辰,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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