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的夜里,王庭出事了。
陈五郎是被喊杀声惊醒的。他爬起来,掀开帐篷帘子一看——外面火光冲天,人影晃动,刀剑碰撞声、惨叫声、马蹄声混成一片。
叛乱!
他第一反应是躲起来。但帐篷太小,没地方躲。正犹豫,帐篷帘子被掀开,阿史那云冲进来,浑身是血。
“走!”他抓住陈五郎,“跟我走!”
“去哪?”
“出王庭!”阿史那云说,“阿史那社尔闹事了,带人围攻牙帐。父汗……父汗可能已经……”
陈五郎心里一沉。这么快?
他被阿史那云拉出帐篷,外面乱成一团。到处都是火,到处都是尸体。阿史那云的亲卫围过来,护着他们往外冲。
“大人,东门被堵了!”
“西门呢?”
“西门也是!”
阿史那云咬牙:“去北门!北门人少!”
一行人往北门冲。路上遇到叛军,就杀过去。陈五郎不会武功,被一个亲卫护着,跟在后面。他看见阿史那云挥刀砍人,动作凶狠,像头野兽。
这就是草原的法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快到北门时,忽然一队骑兵拦住去路。为首的是阿史那社尔,他骑在马上,穿着盔甲,举着刀:“三哥,去哪啊?”
阿史那云停下,冷笑:“二弟,你这是要弑父夺位?”
“父汗老了,该让位了。”阿史那社尔说,“三哥,只要你投降,我饶你不死。”
“做梦!”阿史那云举刀,“儿郎们,杀!”
双方又打在一起。
这次人更多,更乱。陈五郎被冲散了,躲在一个帐篷后面。他看着外面的厮杀,心惊肉跳。
忽然,他看见阿史那月。
阿史那月穿着睡衣,光着脚,在人群里跑,像是要找谁。一个叛军看见她,举刀砍去——
“月儿!”陈五郎冲出去,扑倒她。
刀砍在他背上,火辣辣的疼。他闷哼一声,抱着阿史那月滚到一边。
阿史那月看见是他,愣了:“陈……陈先生?”
“别说话!”陈五郎拉着她,躲到一辆马车后面。
外面还在打,但声音渐渐小了。陈五郎探头看,只见阿史那云被几个人围住,身上中了好几刀,摇摇欲坠。阿史那社尔骑马过去,举刀要砍——
“住手!”
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始毕可汗出现了。他骑着马,身后跟着几百个亲卫,个个盔甲鲜明。原来他没死,只是躲起来了。
“逆子!”始毕可汗指着阿史那社尔,“你要弑父?”
阿史那社尔脸色惨白:“父汗……我……”
“拿下!”始毕可汗下令。
亲卫们冲上去。阿史那社尔的人见大势已去,纷纷投降。阿史那社尔还想抵抗,被几个人按在地上,捆起来。
阿史那云跪下来:“父汗……”
始毕可汗看着他,眼神复杂:“你也受伤了?”
“一点小伤。”
“起来吧。”始毕可汗说,“今晚的事,到此为止。阿史那社尔谋反,按律当斩。但念在父子一场,饶他不死,流放漠北,永不得回王庭。”
阿史那云松口气:“父汗仁慈。”
始毕可汗又看向陈五郎这边:“月儿,出来。”
阿史那月拉着陈五郎走出来,跪在地上:“父汗。”
“你没事吧?”
“没事。多亏陈先生救了我。”
始毕可汗看向陈五郎,看了很久,然后说:“汉人,你救了月儿,立了功。想要什么赏赐?”
陈五郎低头:“小人不敢要赏赐。”
“不要赏赐?”始毕可汗笑了,“那你要什么?”
陈五郎鼓起勇气:“小人想回中原。”
“回中原?”始毕可汗挑眉,“为什么?”
“小人的仇人在中原,小人的妹妹也在中原。”陈五郎说,“小人想回去报仇,想接回妹妹。”
始毕可汗沉默了一会儿,说:“好。等局势稳定了,我派人送你回去。另外,赏你黄金百两,作为路费。”
“谢可汗!”
始毕可汗摆摆手,让人收拾残局。
陈五郎扶着阿史那月,回到她的帐篷。阿史那月受了惊吓,一直发抖。陈五郎给她倒了杯水,看着她喝下。
“陈先生,”阿史那月小声说,“谢谢你。”
陈五郎摇头:“应该的。”
“你……真的要回中原?”
“嗯。”
“还会回来么?”
陈五郎沉默。他不知道。也许回不来,也许不想回来。
阿史那月低下头:“我……我会想你的。”
陈五郎心里一酸,伸手想摸她的头,但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
“月儿,好好保重。”他说。
阿史那月抬起头,眼泪掉下来:“你也是。”
陈五郎退出帐篷,站在外面。天快亮了,东方露出鱼肚白。王庭里的火渐渐灭了,只剩下袅袅青烟。尸体被抬走,血迹被清洗,一切又恢复平静。
仿佛昨晚的血战,只是一场梦。
但陈五郎知道,不是梦。草原上的斗争,永远不会停止。阿史那社尔倒了,还会有其他人。阿史那云赢了,但能赢多久?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该走了。回中原,回晋阳,回秀娘身边。然后,报仇。
他摸了摸背上的伤,疼,但能忍。
就像他的人生,再疼,也得忍。
他抬起头,看着东方的曙光。
大业十三年六月初七,黄昏。
雁门关像一头疲惫的巨兽,横卧在苍茫的群山之间。城墙上的隋字大旗在晚风中无力地垂着,旗角被塞外的风沙磨出了毛边。关楼上,守军的皮甲在夕阳下泛着黯淡的光,像生了锈的铜器。远处,太行山的余脉在暮色中呈现出深紫色的剪影,如同大地脊梁上凝固的血痂。
陈五郎骑在一匹黄马上,混在一支三十多匹骆驼、二十多匹马的突厥商队里,缓缓走向关隘。马蹄踏在官道的浮土上,扬起细密的尘埃,在斜阳中形成朦胧的光柱。空气里弥漫着牲口的腥臊味、皮革的鞣制味,还有远处焚尸的焦臭味——那是前几天一队流民试图冲关,被守军射杀后集中焚烧的气味。
他穿着突厥人的装束——褪了色的羊皮袍子,边缘磨出了絮,腰间系着生牛皮的腰带,上面挂着个空瘪的皮水囊。脚上是双快要磨穿底的马靴,左脚靴跟已经开裂,用麻绳粗糙地捆扎着。脸上涂了黄泥和羊油的混合物,让皮肤显得粗糙黝黑,还特意在左颊贴了块假疤,是草原上常见的冻疮痕迹。头发用脏兮兮的布条胡乱扎着,几缕散发黏在额前,遮住了小半边脸。
这样的打扮,是粟特老商人康利三天前的主意。
“现在回中原,比去西天取经还难。”在草原边缘最后一个突厥部落的毡帐里,康利一边用油腻的布擦拭一个刚从撒马尔罕运来的琉璃瓶,一边对陈五郎说。琉璃瓶在牛油灯下折射出诡谲的彩光,映着老商人满是皱纹的脸,“到处都在打仗。河东的尧君素和独孤怀恩在互掐,河北的窦建德在和罗艺较劲,瓦岗的李密正围困洛阳。你一个汉人,从草原回来,脸上又没刺字又没烙印,守关的兵爷第一个怀疑你是奸细。”
陈五郎当时盘腿坐在毡毯上,小口喝着马奶酒——他还是不习惯这腥膻的味道,胃里一阵阵翻涌,但必须习惯。怀里揣着始毕可汗赏的百两黄金,用羊皮囊分装着,贴身绑在腰腹间。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金锭的边缘硌着肋骨,沉甸甸的,既是财富,也是负担。
“那怎么办?”他问,声音因为连日在草原上奔走而有些沙哑。
康利眯起那双见过四十年来来往往商旅的眼睛——那双眼睛一只灰一只褐,据说是他祖母有波斯血统的证据——上下打量他:“扮作突厥人。不,扮作突厥人的奴隶。奴隶最不惹人注意,就像路边的石头,没人会多看第二眼。”
他从一个樟木箱里翻出个小铁钳,是草原铁匠用来烙马的那种,钳头铸成狼头形状。在炭盆里烧得通红时,铁钳发出暗红色的光,热浪扭曲了空气。
“草原上的奴隶,主人家都会烙个印,防逃跑。你肩膀上也得有一个。真的。”
康利说“真的”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语气。陈五郎没有犹豫。他默默脱下皮袍,露出左肩。皮肤在草原的烈日下晒成了古铜色,但肩胛处还算白皙。烧红的铁钳烙在皮肉上时,他咬紧了牙关,额头上青筋暴起,牙床咬得咯咯作响,但没叫出声。空气里弥漫着皮肉烧焦的糊味,混杂着羊油和草灰的气息,还有他自己汗水的咸腥。
康利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撒上一把特制的草药粉——用草原上的止血草、消炎根磨成,混合了少许硫磺,能防止感染,也能让烙印看起来是三五年前的旧伤。
“你比我想的能忍。”老商人说,语气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许。
陈五郎慢慢穿回衣服,粗布内衣摩擦着伤口,每一下都像有针在扎。他想起在长安西市,宇文承基的马鞭抽在父亲脸上时,父亲也是这般咬牙忍着的,血顺着脸颊流进衣领,在青布直裰上洇开深色的痕迹。
有些疼,忍忍就过去了。有些恨,忍不了。
商队缓缓前行,离关门越来越近。陈五郎能看清守关士兵的脸了——都是些二十上下的年轻人,面有菜色,盔甲不整,铁片间的皮绳断了用麻线胡乱绑着,但眼神警惕得像草原上的旱獭。关前聚集了百十号人,有拖家带口的流民,衣衫褴褛,用独轮车推着全部家当;有挑担推车的小贩,担子里是些干枣、粗盐、针头线脑;也有几支商队,骆驼的驼峰塌陷,马匹瘦骨嶙峋。人人脸上都写着疲惫和不安,像一群等待宰割的羔羊。
“戒严了!”一个守门校尉站在拒马后喊,声音嘶哑,像是喊了太久,“所有人排队接受盘查!携带兵器者没收!形迹可疑者扣押!有突厥奸细混入,上头有令,宁错杀,不放过!”
队伍蠕动得很慢。陈五郎看见前面一个老汉,看起来有六十多了,背佝偻得像煮熟的虾,带着个五六岁的小孙女。老汉的包袱被士兵粗暴地抖开,几个杂面饼子滚了一地,沾满了尘土。小女孩想去捡,被士兵一脚踢开,瘦小的身子在地上滚了半圈。
“爷爷……”小女孩哭了,声音细得像猫叫。
老汉赶紧扑过去抱住孙女,跪在地上磕头,额头撞在夯实的黄土路上,发出闷响:“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孩子不懂事,军爷饶命……”
校尉不耐烦地挥手,像赶苍蝇:“下一个!动作快点!”
陈五郎移开目光,盯着自己马鞍上磨亮的铜扣。乱世之中,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他救不了所有人,能救自己就不错了。他握了握怀里的暗枢令牌——康利给的,半个巴掌大的木牌,一面光滑,一面刻着车轮图案。裴秀云说,这是保命符,也是催命符。
轮到商队时,康利笑呵呵地上前,从怀里掏出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塞进校尉手里,动作自然得像是递个水囊:“军爷辛苦,这点小意思,给弟兄们买碗酒喝。我们是正经商人,从草原贩皮毛药材回来。这是通关文牒,盖着云中郡守的印;这是税单,在雁门交过的;这是货物清单……”
校尉掂了掂钱袋,脸上的横肉松动了些,但目光依旧锐利。他接过文书,草草翻看,目光扫过商队每一个人,像在清点牲口。看到陈五郎时,停留了片刻。
“这个人,”校尉用马鞭指着陈五郎,马鞭是用牛皮编的,鞭梢已经开叉,“过来。”
陈五郎下马,走过去,低着头,用生硬的汉话说,带着浓重的草原口音——这是康利花了三天时间教的:“大人。”
“抬起头。”
陈五郎抬头,但眼皮半垂着,这是奴隶的标准姿态——不能直视主人,也不能完全不看。校尉盯着他的脸看了会儿,忽然伸手扯开他的皮袍领子——动作粗暴,指甲划过伤口,疼得陈五郎闷哼一声,冷汗瞬间从额头渗出。
烙印露出来,是突厥部落常用的狼头图案,边缘已经结痂,周围皮肤红肿,有黄色的脓液渗出——这也是康利的安排,用特制的药膏让伤口看起来像是正在发炎。
“奴隶?”校尉问,手指在烙印边缘按了按。陈五郎疼得肌肉抽搐,但强忍着没动。
“主人……康利……买我……三年……”陈五郎用突厥语夹杂着生硬汉话,这是他“身份”的一部分——一个在汉地生活过的突厥奴隶,会几句汉话,但不流利。
康利适时上前,赔笑道:“军爷,这是我在草原买的奴隶,叫阿史那狗儿——草原人都这么起名,好养活。能干粗活,还会说几句汉话,带路方便。您看这烙印,三年前烙的,那时候他偷主人的马,被抓住打了个半死……”
校尉又抓起陈五郎的手——手掌有厚茧,是常年拉缰绳、搬货物留下的;虎口有裂口,是冬日冻伤未愈的痕迹;手指粗糙,指甲缝里有洗不净的污垢,是草原上烧牛粪留下的炭灰。这些都是康利的设计:在草原的最后三天,陈五郎什么活脏干什么,什么活累干什么,白天跟车夫学套车,晚上帮着鞣皮子,把手弄得像个真正的奴隶。
“过去吧。”校尉终于挥手,把文书扔回给康利,“夜里不许生火,不许喧哗。明天天亮前必须离开雁门地界,否则按奸细论处!”
“是是是,谢军爷,谢军爷……”康利连声应着,招呼商队赶紧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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